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市级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来源: 南通市市级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03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统筹使用、统一监管,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结合市级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现状,南通市局积极探索加强职责范围内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有效手段。

一、加强办公用房信息化建设。对现有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智能图形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事业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资产模块,将市财政局移交管理的事业单位房产统一纳入办公用房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在日常管理中,会同行政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一起实行扎口管理、统一调配,形成一体化的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二、推动不动产登记权属办理工作。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房产权属维持现状”的精神,以市级各主管部门为责任单位,加快推动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权属登记办理工作。避免相关事业单位因房屋资产权属不清晰和产权纠纷等问题对房屋资产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事业单位部分房屋未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依法有序协调推进不动产登记权证办理工作。

三、加强办公和业务用房巡检。建立办公用房巡检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市级事业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进行使用处置情况巡检。巡检内容包括:一是办公用房规范使用情况。重点查看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备及使用情况,通过巡检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二是房屋使用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建筑年代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房屋及消防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责任单位整改。三是房屋闲置及处置情况。对巡检中发现的相关事业单位调剂腾出的不再使用的办公及业务用房,纳入经营性房产管理范围,交由市财政局负责统一管理;对于因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房屋性质、房屋结构、陈旧老化等问题无法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的办公及业务用房,交由财政部门采取置换、拍卖等方式及时处置。

四、落实房屋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以市级各单位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承担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的组织职责,组织实施房屋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各权属单位对房产管理负主体责任,履行对本单位占有使用房屋资产的具体管理职责。同时,为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安全、规范使用责任,可结合机关作风绩效考核,将市级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情况一并纳入市级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五、探索建立房屋资产调剂机制。强化对事业单位房屋资产配置与使用、处置的统筹协调管理。联合财政部门,通过探索建立公物仓等资产共享共用管理制度,对相关单位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的房屋资产及时进行统筹调剂使用,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张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