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019-00526 分类: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5-29 发布日期: 2019-05-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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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5-29
发布日期: 2019-05-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5-29 09: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通安委办〔2019〕8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消防、公车管理、门卫管理、幼儿园管理、食堂餐饮、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安全为重点,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干部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要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安全水平。

(二)积极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通过观摩现场、参观设施、互动交流等形式,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方法等。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将安全生产知识以寓教于乐的方式进行传播,增强活动的趣味性、互动性和吸引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双月”和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双月”活动,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继续邀请南通市安全生产专家宣讲团关于特种设备、职业健康和交通安全等相关专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讲,开展全员培训教育,提升安全素质和技能。要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明确应当依法履行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和不履行主体责任应当承担的行政、民事、刑事等方面的法律责任清单。

(四)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要认真梳理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培训,组织集中观看《生命红线——狠抓风险防控责任落实》《重特大事故案例解析(第三季)》和《隐患直击——事故隐患识别系列片(五)》等警示教育片。要组织参观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和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专题研讨、媒体展映、网络答题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大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围绕易发生重特大事故重点领域、重要部位、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部署要求,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组织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五、活动要求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检查。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请各处室、局属各单位6月份每周三上午下班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