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通机管〔2018〕6号)
来源: 南通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8-02-14 16: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协调办、处室、局属各单位:

当前,我局正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着力谋划2018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又逢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即将到来,加之冬季灾害性天气多发,是加强事故防控、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一阶段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安委〔2018〕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从现在起至3月底,在全局系统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新时代安全管理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复杂形势,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手段、最过硬的措施,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我局系统安全形势平稳有序、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扎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保证机关干部职工过一个安全、愉悦、欢乐的传统佳节,为全省和全国“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各协调办、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处室及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通机管〔2017〕9号)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开展安全隐患巡查督查,保证安全形势平稳。

(二)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各协调办、局属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预防抓治本的有效抓手,保持严查严管的思想不松、力度不减。要进一步巩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清零销号工作成果,继续深入排查并及时整治消除各类潜在、新增或久拖未决的事故隐患。要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公示整改情况的管理机制,实行分层分级治理。要认真对照隐患问题清单,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要坚决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使检查、整改、销号形成完整的闭合管理。

(三)加大安全工作追责处罚力度。各协调办、局属各单位要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针对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规律,突出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监督管理和失职追责工作力度。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问题整治不及时不到位,要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彻查每一起事故背后的问题原因,对因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

(四)严格落实重点时段硬性措施。充分借鉴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的有效做法,在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继续实行局领导分管挂钩负责制,确保重点时段我局系统安全形势平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此次专项行动是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的实际举措。我局成立以钱志平局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协调办由分管负责同志亲自负责。要定期听取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强化部署推进,严格排查整改。各协调办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实施。要以查隐患、抓整改为着力点,以防事故、保安全为落脚点,集中监管力量下沉一线,抓督查、抓整改、抓落实,将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专项行动期间,各协调办、局属各单位要按要求填报《专项行动自查表》,分别于1月、2月、3月25日前向局安保处书面汇报,有关表格详见附件。

(三)强化督查考核,严格问责问效。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局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并严厉问责。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