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务中心停车楼保安招聘简章
来源: 南通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7-06-07 15:5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加强中心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增强中心应急处突能力,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10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择优录用的原则;

3、部队退伍军人和体育特长者优先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男性,25-50周岁,南通地区户口(含县市区),身高170CM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两眼裸视1.0以上,无色盲,无口吃,五官端正,体貌特征优良,无不良嗜好;会讲普通话、表达清楚。

2、遵纪守法,服从指挥,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政治品质好,本人未有因违纪被公安机关处理的情况。

4、思维敏捷,领悟力强,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5、待遇:按国家规定交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开始(额满为止),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2、报名地点: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保卫处(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综合楼1030室)、南通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跃龙南路228号209室)。

3、报名方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填写《报名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资料(驾驶证、士兵证、党员证、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A4纸)。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三)面试

面试着重考核语言表达、行为举止、应变能力等内容。

(四)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1:1.2的比例组织政审。

(五)录用审批

对经初审、面试、政审合格的择优录用。被录用人员1个月试用期,并经保安资格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513-85099688 、83510173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通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