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比选项目招标通告
来源: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1-04 16:5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加强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管理工作,规范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单位。

一、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维修企业;

2、具有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

3、具有完成所比选项目的设备和专业维修技术能力;

4、企业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5、企业注册地及经营场所必须在南通市区(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材料

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业务范围包括汽车维修等服务内容);

3、汽车整车维修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评审组将对各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比选。

三、比选申请文件接收

1、比选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月7日11时整。

2、比选申请文件送达地点:行政中心主楼1026办公室。

四、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定于:2019年1月7日下午14时。

比选地点定于:行政中心主楼1036会议室

五、评审方法

1、评审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本次项目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技术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60% ;

商务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40% 。

3、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比选申请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内容进行比较。

4、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

六、评分规则

(一)技术标评分:(60分)

1、企业现有维修技术人员配置情况(15分)

(1)有技师1人、高级工1人,得6分。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基础上,技师、高级工每增加一名加1分,最多加5分。(均需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

(2)比选申请人拥有的其他技术人员的数量及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为10人及以上的,得4分;10人以下不得分。(均需提供上岗资格证书)。

2、汽车维修设备(15分)

具有(1)举升机5台;(2)轮胎轮轴拆装设备;(3)机油加注器;(4)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含电脑解码仪);(5)制冷剂加注器和制冷剂回收、净化、回充装置;(6)四轮定位仪;(7)车轮动平衡机;(8)钣金整形机;(9)环保喷烤漆房和喷漆设备,以上全有的得10分,优于以上要求的,每增加一台再加1分,最多加5分。(均需提供维修设备的清单或实物照片)。

3、维保实施技术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10分)

(1)从项目的实施方案、工作流程以及各主要工作环节服务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比较打分,一等得5分、二等得4分、三等得3分;

(2)比选申请人的质量保障措施符合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得5分;具有可操作性得3分;没有可操作性的不得分;

4、服务承诺(10分)

具有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响应制度的得10分;有售后服务体系和响应制度的得6分,没有售后服务和响应制度的不得分。

5、类似业绩(10分)

2015年1月1日以后,比选申请人有市级类似案例,每一个得2分。(均以合同原件为准),最多得10分。

(二)商务标评分:(40分)

1、普通修理厂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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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S店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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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比选的有效单项报价指≤最高限

采用比选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即当有效参选单位在5家以上(含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有效报价和一个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不多于5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参选人的各项报价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1)参选单位的各项报价与基准价相同得满分;

(2)参选单位的各项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比基准价高2%扣1分,不足1%按1%计算;

(3)参选单位的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报价低于基准价20%以内,每低2%加1分,不足1%按1%计算;

(4)参选单位的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报价低于基准价20%以外,每低2%扣1分,不足1%按1%计算。

七、评审程序

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项目中选人。

1、评审小组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后续程序。

2、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实质性响应程度等。

3、评标小组如遇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向比选申请人质询。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比选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4、在比选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比选有关的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比选申请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评审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5、评审小组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确定其商务技术得分。

6、评审小组依据技术得分确定入围比选申请人后,根据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结合技术分,确定中选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7、若综合评分最高得分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按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中选。

(2)若技术标得分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8、对落选的比选申请人不做落选原因的解释。

 

八、合同授予

1、中选人在接到通知书后10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比选申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中选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成交通知书、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及采购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中选人不得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比选人损失的,中选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维修合同有效期三年。

 

 

2、4S店报价

2、比选的有效单项报价指≤最高限

采用比选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即当有效参选单位在5家以上(含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有效报价和一个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不多于5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参选人的各项报价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1)参选单位的各项报价与基准价相同得满分;

(2)参选单位的各项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比基准价高2%扣1分,不足1%按1%计算;

(3)参选单位的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报价低于基准价20%以内,每低2%加1分,不足1%按1%计算;

(4)参选单位的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报价低于基准价20%以外,每低2%扣1分,不足1%按1%计算。

七、评审程序

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项目中选人。

1、评审小组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后续程序。

2、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实质性响应程度等。

3、评标小组如遇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向比选申请人质询。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比选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4、在比选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比选有关的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比选申请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评审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5、评审小组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确定其商务技术得分。

6、评审小组依据技术得分确定入围比选申请人后,根据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结合技术分,确定中选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7、若综合评分最高得分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按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中选。

(2)若技术标得分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8、对落选的比选申请人不做落选原因的解释。

八、合同授予

1、中选人在接到通知书后10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比选申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中选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成交通知书、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及采购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中选人不得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比选人损失的,中选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维修合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