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个中心食堂恢复堂食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3-25 11:34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行政中心各单位: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餐饮行业复工营业的通知》(通肺炎防控办〔2020〕49号)及《南通市疫情期间餐饮行业复工营业工作指引》要求,市行政中心各食堂从3月24日起将逐步恢复正常营业,提倡订餐取餐,并逐步恢复堂食。为积极稳妥做好行政中心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早中晚饭正常供应,中餐错时错峰就餐。根据食堂座位情况,午餐从11:20开始供应,每批次500人左右,就餐时间20分钟左右,共分3批次。原则上每个单位工作人员同批次就餐,就餐批次及名单附后。

2、降低用餐密度,排队等候需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用餐人员按提示位置对角错位就餐。

3、就餐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餐前餐后及时洗手,就餐完成后及时离开餐厅。

4、三楼接待餐厅正常营业,推行使用公勺公筷,服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

5、继续鼓励自带午餐或回家就餐。

6、卤菜供应实行预订自取方式。

7、发热或身体不适者不在食堂就餐。

8、谢绝外来人员就餐。

我局将进一步指导食堂加强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南通市疫情期间餐饮行业复工营业工作指引》要求,每天落实员工的体温检查和自身防护工作,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手套等上岗;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严格落实进货检查及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蔬菜等物资采购一律到通农物流采购;每天加强设施设备、餐具、大厅、桌椅、地面等部位的消毒和室内通风工作。今后,将根据防控工作要求和实际及时调整就餐形式。

特此通知。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3月23日

附件:

食堂就餐单位批次安排表

第一批就餐单位(11:20)

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政法委、网信办、机关工委、台办、编办、老干部局、党史办、社科联、接待办、(驻中心特警)

第二批就餐单位(11:45)

市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教育局、文广旅局、统计局、金融局、妇联、团市委

第三批就餐单位(12:10)

市外事办公室、市发改委、工信局、信访局、总工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大数据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他工作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


市政务中心各单位: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餐饮行业复工营业的通知》(通肺炎防控办〔2020〕49号)及《南通市疫情期间餐饮行业复工营业工作指引》要求,市政务中心南北食堂自3月24日起将逐步恢复正常营业,提倡订餐取餐,并逐步恢复堂食。为积极稳妥做好政务中心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早中晚餐正常供应,中餐错时错峰就餐。根据南北食堂座位情况,午餐从11:20开始供应,南食堂分3批次,每批次380人左右,北食堂分2批次,每批次260人左右,就餐时间20分钟。原则上每个单位工作人员同批次就餐,就餐批次及名单附后。

2、降低用餐密度。排队等候需保持安全距离,用餐人员按提示位置对角错位就餐。

3、就餐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餐前餐后及时洗手,就餐完成后及时离开餐厅。

4、继续鼓励自带午餐或回家就餐。

5、点心卤菜供应实行预订自取方式。

6、发热或身体不适者不在食堂就餐。

7、谢绝外来人员就餐。

我局将进一步指导食堂加强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南通市疫情期间餐饮行业复工营业工作指引》要求,每天落实员工的体温检查和自身防护工作,所有员工必须佩口罩、手套等上岗;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严格落实进货检查及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蔬菜等物资采购一律到通农物流采购;每天加强设施设备、餐具、大厅、桌椅、地面等部位的消毒和室内通风工作。今后,将根据防控工作要求和实际及时调整就餐形式。

特此通知。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3月23日

附件:

食堂就餐单位批次安排表

南食堂就餐单位批次安排

第一批就餐单位(11:20)

人社局、市政和园林局、专用通信局、政府投资建设中心、职技鉴定中心、就管中心、劳能鉴定中心、考试中心、工伤保险中心

第二批就餐单位(11:45)

行政审批局、住建局、城管局、人社信息中心、社保中心、信息建设中心、质监站、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物管中心

第三批就餐单位(12:10)

公积金中心、医保局、医保中心、应急管理局、安监支队、其他工作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

北食堂就餐单位批次安排

第一批就餐单位(11:20)

园林绿化处、轨道公司、重大项目办、12345

第二批就餐单位(11:45)

城建集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


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各单位: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餐饮行业复工营业的通知》(通肺炎防控办〔2020〕49号)及《南通市疫情期间餐饮行业复工营业工作指引》要求,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各食堂从3月24日起将逐步恢复正常营业,提倡订餐取餐,并逐步恢复堂食。为积极稳妥做好行政中心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早中晚饭正常供应,中餐错时错峰就餐。根据食堂座位情况,午餐从11:20开始供应,每批次400人左右,就餐时间20分钟左右,共分3批次。原则上每个单位工作人员同批次就餐,就餐批次及名单附后。

2、降低用餐密度,排队等候需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用餐人员按提示位置对角错位就餐。

3、就餐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餐前餐后及时洗手,就餐完成后及时离开餐厅。

4、接待餐厅营业时间另行通知,推行使用公勺公筷,服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

5、继续鼓励自带午餐或回家就餐。

6、卤菜供应实行预订自取方式。

7、发热或身体不适者不在食堂就餐。

8、谢绝外来人员就餐。

我局将进一步指导食堂加强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南通市疫情期间餐饮行业复工营业工作指引》要求,每天落实员工的体温检查和自身防护工作,所有员工必须佩口罩、手套等上岗;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严格落实进货检查及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蔬菜等物资采购一律到通农物流采购;每天加强设施设备、餐具、大厅、桌椅、地面等部位的消毒和室内通风工作。今后,将根据防控工作要求和实际及时调整就餐形式。

特此通知。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3月23日

附件:

食堂就餐单位批次安排表

第一批就餐单位(11:20)

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科协、市退管中心

第二批就餐单位(11:45)

市防疫指挥部、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铁路办、市供销总社、市仲裁委员会

第三批就餐单位(12:10)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市图书馆、市档案馆、市263办公室、市“走帮服”领导小组办公室、南通大数据局信息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