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3-08-08 08:17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驻通单位,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处):

  为科学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二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通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二五”规划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做出的一项战略决策,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基本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公共机构节能既是引导和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效途径;又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节约型、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为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市级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约能源和资源中的示范作用,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要求,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中,市级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市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一、工 作 现 状

  “十一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把节能降耗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机关节能意识显著增强,用能管理逐步规范,节能技改不断推进,行政成本普遍降低。据统计,到“十一五”期末,我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1078千克标煤/人·年,比2005年下降23.39%;人均取水量75.71立方米人·年,比2005年下降32.7%;单位面积建筑能耗26.92千克标煤/平方米·年,比2005年下降24.77%;公务用车平均耗油4470/车·年,比2005年下降11.93%;人均用电量2306千瓦时/人·年,圆满完成了“十一五” 期间公共机构节电、节水20%,公务用车均油耗下降5%以上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

  1、健全了节能管理组织体系。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十四个职能部门联合组成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全市五县(市)四区也都相应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文、教、卫、体等条线部门和市相关垂直管理单位也建立了本系统的节能管理体系,全市自上而下建立了完整的立体组织网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加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建设。出台了《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办法》,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层层有责任,专人抓落实;健全了能耗统计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规范了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工作;明确了节能规范,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行为规范》;落实了《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南通市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处)节能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强化了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考核,并正式将其列入了市机关作风建设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综合绩效考评内容;为规范公共机构用能,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南通市公共机构用能行为规范》。

  3、公共机构节能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多次派员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先后两次邀请省局和市统计局专家,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工作专题培训,并对各县(市)区、市相关部门和条线系统实行上门培训,累计受训人数达上千人次。年初,还组织全市355家公共机构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对2005-2009年度市直机关能耗再次进行了调查统计和复核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南通市公共机构能耗情况分析,并从今年起严格实施能源消耗情况定期上报制度。对行政中心、科技大楼、南通市中医院住院部等公共机构实行了能源审计,完成了约17万平方米建筑的审计,找到了节能潜力。

  4、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深入推进。全市各公共机构通过节能海报、画展、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注重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倡导节能环保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生态社会文明,全面推开节能宣传教育。广泛开展 “生态文明与我同行”联合环保行动、“节能宣传周”和“绿色公务” 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全市公共机构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和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征文及创意大赛,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活动中获得组织奖。先后向全市发放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画800余套、《政府机构节能常识选编》宣传手册1800册本、《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解读彩页1200份,《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培训材料》5000套,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节能宣传,营造了浓厚的节能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公共机构人员的节能热情,推动了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5、节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根据当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全市公共机构咬定“十一五”节能目标,全面加强能耗管理,积极开展空调、水泵、锅炉、变配电等设备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灯具、节能水具等新产品。市行政中心减少了公共区域照明灯,年节电40000余度;优化了中央空调水泵系统,节电率达到30%以上。推广应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市消防指挥中心、通师一附、海安行政中心采用了地源热泵空调系统,海安行政中心采用了无负压供水系统,分别节能50%40%,海安行政中心、海安县中采用了风光互补太阳能路灯,市行政中心与福利院大面积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同时,对新建公共机构项目严格落实能耗审核制度,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严格执行最新节能规范,在建的市民服务中心项目中同步考虑了能耗监测系统。为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市行政中心在全市节能中的表率作用,行政中心聘用了南通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南通微能节能服务公司为节能顾问。海安县等地推行了的车辆改革,只有县领导有专车,部门不再保留公务用车。

  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一是节能工作开展还不平衡。二是办公建筑节能基础比较薄弱。三是能耗监控体系还不完善。四是公众参与积极性还不够。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保障节能目标顺利实现。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为依据,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推行机关绿色办公为抓手,以增强绿色办公意识、规范绿色办公行为、打造绿色办公建筑、淘汰高污染公务车辆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抓好示范、加大宣传,扎扎实实推进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表率,为建设生态南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实现以下目标:

  1、到“十二五”末,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资源消耗量,在2010年能耗基础上分别下降不低于15%12%15%以上。

  2、节能灯具、节水器具应用率均达到95%以上,稳步推进节能技术、新能源应用在市级公共机构建筑改造中的应用。

  3、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监控平台,建立公共机构宣传平台和能源消耗统计分析平台,建立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网络体系。

  4、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制定相关制度和标准。

  5、加强节能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公共机构节能监督到位。

三、主 要 任 务

  为切实提高市级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工作能力,“十二五”期间要重点完成八方面工作:

  (一)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监管体系。实现对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的集中采集、监测、诊断和分析,加快建立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网络管理体系,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集能耗分项计量、自动采集、实时监控和能效评估为一体的公共机构能耗监控总平台,逐步将市直机关办公建筑分批次纳入实时监控范围。在得到财政支持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网络体系。

  (二)建设能耗分项计量系统。根据“一法一条例”及省局的考评要求,着力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分项计量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新建公共机构建筑能耗分项计量100%;对重要公共机构实现分项计量系统建设。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定期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监测与分析,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三)加强能源消费状况分析。加强市级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推广使用能耗统计软件,增强能耗数据统计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市公共机构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按期报送能耗统计表。及时对能源统计进行分析与会商,采取能耗基础统计与有重点地进行实地监督性监测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准确地发现能源消费特点,确定对能耗指标具有重要影响的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加强指导和监督。

  (四)加强重点用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借助社会资源,合力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将能源消耗大或能源消费特点突出的单位列入重点用能单位,并编制分年度的能源审计目标计划,建立能源审计工作标准和规范流程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评价被审计单位在能源管理和用能方式等方面的合理性,挖掘节能潜力,提出节能建议和整改方案,并督促和检查落实。

  (五)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二级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以教、科、文、卫、体等系统主管部门为主体,市机关事务局在政策、信息、技术上予以协助,切实抓好市级公共机构二级管理单位的节能工作,提高二级管理单位节能工作规范化水平。以能源消耗统计为主线,加强与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交流。

  (六)加大重点用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力度。着力推进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制冷与供暖系统节能改造、食堂燃气灶具节能改造和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四大节能工程。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优先选用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节能效果显著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七)建立节能技术与产品的推介制度。加大节能新技术与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搭建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开展节能新技术与新产品运行管理培训,定期举办大型节电、节油(车辆)、节水、节气(食堂)新技术与新产品的发布推介会,建立节电、节油(车辆)、节水、节气(食堂)新技术与新产品的推介制度。

  (八)试行能耗限额管理。根据机关能源消耗综合水平与用能特点,本着先易后难、先市级后县(市)区、先试行后推广的原则,加快制定机关能源限额、支出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机关能源消耗限额管理制度。

  (九)推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广泛宣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明显成效,提高公共机构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有利氛围。市机关事务局会同政财等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市直机关在加强用能计量管理基础上,积极带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四、保 障 措 施

  (一)强化管理职能,创新节能管理模式。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市级公共机构办公地理位置分散,办公建筑类型多,协调管理难度大。强化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的职权,扩大其在节能改造项目组织、验收工作中的权限以及在日常节能管理中的考核监督方面的权限。创新节能管理模式,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二)深入宣传教育,带头推行绿色办公。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印发指导手册、发放宣传资料、粘贴宣传标识和进行网络宣传等方式,教育机关干部职工从身边小事做起,珍惜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升油,带头实行绿色办公,将“节能环保”理念贯穿于机关办公的各个环节。及时推广各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定期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运行管理培训,提供节能信息服务。

  (三)加强节能监管,切实降低能源消耗。建立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级机关各部门协同配合、物业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科学高效的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加强公共机构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能源审计工作,各单位要根据能源审计意见改进建筑物用能系统运行管理的方案,通过规范用能行为、按设调节装置、优化运行管理等无成本或低成本节能运行措施;将运行节能管理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各部门人员工作绩效考核中,切实降低能耗。

  (四)落实国家标准,加大节能采购力度。认真抓好节能产品、设备清单内节能产品的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按照国务院要求,不再采购能效标识2级以下的办公产品和空调等电器设备。

  附件: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二五”主要指标

附件:

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二五”主要指标

主 要 指 标

2015年

指标属性

  人均综合能耗

下降15%

约束性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下降12%

约束性

  人均水资源消耗

下降15%

约束性

  高效光源使用率

达到95%

约束性

  高效节能灶具使用率

达到80%

预期性

  节水型器具使用率

达到95%

预期性

  新购公务车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

达到50%

预期性

  完成节能管理业务培训

1.8万人次

约束性

  说明:1、约束性指标是在规划期内确保实现的目标任务;

        2、预期性指标是在规划期内的期望发展目标,通过努力力争实现;

      3、节能业务培训指标中含各地、各部门、各系统的培训人数;

     4、规划期内,还将在全市公共机构创建节能示范单位10和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县(市、区)1个,以及

             开展节水型机关、学校、医院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