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南通市政府公务用车平台监督和管理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1 09:27 累计次数: 字体:[ ]

马志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南通市政府公务用车平台监督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出行采取市级机关、汽运、交投“一体两翼”平台的模式进行保障。为规范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强化对两个社会平台的监督管理,更好地为机关公务出行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保障,我局于2018年4月13日印发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保障办法》。《办法》中对机关集中平台和社会化平台车辆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其中社会化平台车辆价格严格按照机关集中平台价格标准执行。由于市级机关集中平台无大型客车(20座以上),因此《办法》中暂未对两个社会化平台上的大型客车使用价格进行明确,造成各平台市场定价存在差异。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征求用车部门、平台企业等多方意见,同时参考市场价格标准,确定大型客车使用指导定价,完善细化平台收费标准,并加大对社会化平台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

驾驶人员管理方面,市级机关平台驾驶员由公车服务中心集中管理。为了提高服务满意度,公车服务中心先后制定了《中心日常管理制度》、《驾驶员星级评定和考核暂行办法》、《中心服务公约》等规章制度,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中心每月对驾驶员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和综合考核,除有出车任务外不得无故缺席,确保教育取得实效。对用车单位投诉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解决。社会化平台驾驶员目前由其按照公司内部人员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自行进行管理,我局公车管理处负责日常监督检查。针对反映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差、途中用餐住宿管理混乱等问题,我们将要求社会化平台进一步建立完善驾驶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制度,定期组织服务质量检查,持续抓好机关集中平台驾驶员教育培训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社会化平台招标方面,《南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了由交通局下属的两家国有企业汽运集团和交通投资公司分别组建社会化服务平台,作为机关集中平台的补充服务。

机关集中平台节假日用车方面,2018年12月23日出台的《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要求,实行公务用车回单位停放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封存停放。目前,我局根据平台周末公务用车申请数量情况,结合驾驶员加班费存在固定限额的实际,统筹安排1辆轿车和1辆商务车执行周末值班任务。下步将积极协调财政适时适度提高驾驶员加班费限额标准,增加节假日值班车辆,更好满足市级机关各部门的用车需求。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