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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对策研究

来源: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0-27 字体:[ ]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新形势下各职能部门的任务不断拓展深化,如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单位车辆需求不断增加,一些偏远乡镇公共交通不发达,使用平台车辆比较困难,基层公务出行保障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下面我们围绕基层实际,列出一些相关问题和解决思路。

一、基层公务出行的现状

对我市的如皋市、启东市、海门区、通州区等4个地域面积广、地理跨度大的县(市)区进行了调研,共包含63个管委会、园区、乡镇(街道),陆地面积共5359.51平方公里。其中,14个乡镇(街道)无公务用车编制,22个乡镇(街道)分别有公务用车编制1辆,15个乡镇(街道)分别有公务用车编制2辆,其他10个乡镇(街道)公务用车编制在3-7辆。乡镇(街道)日常出行主要依靠使用自有车辆、集中平台用车、租用社会车辆等方式,保障招商引资、公务接待、信访应急、环保安监等公务活动。

如皋市依托市场化运作,在不突破编制红线这一底线要求下,以保留车辆为主、社会车辆作为重要补充,建成了以机关保障为中心与各乡镇驻点公司分散保障相结合,实施统一调度的全区域全覆盖的公务出行保障模式。启东市与通州区模式相似,按照平台化、信息化和标识化要求将区域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纳入统一管理,明确派驻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是用车单位,公车平台车辆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海门区于2018年确定海迅出行服务公司为全区提供社会化出行保障服务。海迅公司对大中型客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统一的价格和供应商,为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避免了用车单位自行租赁过程中营运资质、费用过高等弊端。此外,海门区出台了短途公务出行使用自备车的保障方式,涉改人员因工作需要到南通市域内、保障区外的普通公务出行,因工作需要或公交车辆无法到达的地方,可以使用自备汽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按照点对点固定距离1.5元/km,报销交通费用(途中其他费用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在各单位公用经费(交通费用)中列支,不再另行增加预算。

二、基层公务出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多数地区存在以下问题:

(一)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紧张的问题。一是由于车改时因基数小,在确保节支率的前提下得以保留的编制数较少,造成编制数与定向保障任务不匹配的矛盾;二是新增执法职能的单位及执法职能扩大的单位,对增加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的需求越发紧迫。如城管、环保等部门职能陆续下沉至一线,在增加执法任务的同时,未配备增加执法车编制。

(二)租赁社会车辆的管理问题。大部分地区未建立统一的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平台,未细化各类车型、各类情况的出行价格,编外社会车辆租赁,车辆无安全保障,公务用车行为无法监管。用车单位自行租用社会车辆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价格虚高,租赁车辆不具备营运资质等问题。

(三)公共交通不便的问题。虽然每个乡镇都有市内公共交通保障,但是公交车辆班次少,且只能到达镇区,无法到达更深的基层、村一级。其次,使用公共交通耗费时间长,导致工作效率降低。为了保障回程,有些公务活动只能匆忙完成,影响工作质量。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提升工作效率,在中短途出差中往往选择公车出行的多,选择社会化公共交通出行的少,造成公务用车任务繁重的矛盾。

(四)新能源车技术瓶颈的问题。国家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新能源汽车产业仍然存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服务模式有待创新完善、产业生态尚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相比,充电设施建设仍显滞后,这是制约各地、各部门更新购置新能源车的因素之一。此外,新能源车的续航里程、电池安全等技术问题也是新能源车未能大范围普及的原因。

三、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对策

结合各县区的实践探索以及现下发展趋势,基层公务出行有以下几个好的做法值得推广。

(一)社会化运作+规范化管理。推广“如皋模式”,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自有保障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使用社会车辆进行公务出行,积极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一是创新模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若干家社会企业不同类型的车辆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提供服务保障,车辆加装北斗终端纳入平台管理。二是优化布点。采取“合理布点、集中调度”模式,根据实际情形,设置若干公车服务点,互联互通,有效提高派车效率。三是规范管理。完善“社会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做到“统一用车口径,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定位监管,统一调度,统一结算”五统一。

(二)规范租用社会车辆。对于地理位置较为偏远的地区,无法通过建立社会化平台保障公务出行,则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增加车辆数,无需购买车辆,即可解决车辆编制数不足的问题。租用的车辆由机关车队统一管理调度,统一安装北斗定位装置,统一喷涂标识,按照公务用车标准加强管理。另外,可以借助社会客运资源的力量,满足必要的公务出行的需求。加大与社会客运企业的合作力度,实行分时租赁。主要与就是通过一定公开程序确定合作的客运租赁企业,与之建立网络系统平台,通过网上预约,安排合适的租赁车辆。租赁企业根据用车单位的乘车时间,送车上门保证,提供方便快捷、经济实惠、透明安全的个性化车辆保障,可以破解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间难掌握、末端交通不方便、舒适度不高等矛盾。

(三)规范差旅费管理。私车公用弥补了公务用车的不足,方便了公务出行。一方面鼓励通过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公务出行,采取公交等方式出行,费用实报实销。另一方面借鉴海门区的做法,针对公务用车编制紧张、公共交通不便的乡镇,可使用自备车保障公务出行,并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以此作为公共交通保障无法实现时的补充方案。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制定保障办法,通过事前严格申报审批、事中合法合规,报销真实完善等一系列程序,来规范使用自备车进行公务出行,从而弥补公共交通不足的现状,提升出行效率。同时,需着力设计私车公用补偿和风险处置制度。比如允许私车公用出行的车辆各项手续应完整齐备,并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交通罚款等不合理支出,由驾驶人自行承担。私车公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以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协调保险机构出台相应的保险条款,并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等。

(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工信部门等相关部门主导下,充电桩布点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等统筹协调,建设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同时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推动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统一结算,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与用户充电体验,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在此基础上,针对乡镇等基层出行需求密集、单程线路较长、自助出行方式匮乏等现实,在乡镇一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区域设置租车点或充电桩,布点投放适量、合理的充电桩及新能源共享汽车,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服务体系建设,提倡绿色时尚的公务出行模式,从而降低公务出行成本。

深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如何在有限的编制内更好的保障好各单位公务出行车辆需求,需要通过不断挖掘公务用车资源潜力,完善相关保障办法,丰富个性化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制度创新,坚持实践探索,才能做到满足基层公务出行的需要,为中心工作当好班、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