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
来源: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5-04 09:25 累计次数: 字体:[ ]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起草机关事务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发展规划;拟订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2.财务审计处。配合财政部门承担集中核算管理范围内的部门单位行政经费的集中支付、核算、审核等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集中核算单位会计事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检查;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及所属单位财务运行的指导、审计、监督工作。

3.综合管理处。负责市级机关后勤服务标准制定、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监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绿化、爱国卫生、文明创建等工作;承担市级领导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区域的服务保障;拟订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调剂置换、购置租用、大中维修、处置利用、巡检考核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初审、规划、投资、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的调配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干部职工房改相关工作;负责市级机关相关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使用处置、出租出借、日常监督管理及管理信息化等工作;指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4.安保与公车管理处。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工作;负责与公安(防暴)、国安、应急管理、信访、街道(社区)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车辆通行证办理、集体户籍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拟订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平台化、标识化、信息化管理;按规定承担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编制、标准、采购配备、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的集中管理和统一服务保障;负责全市重大会议、活动的用车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5.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承担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承担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有关工作。

6.后勤管理一处。负责市行政中心后勤事务与社会化服务管理;负责区域内物业管理、会务服务、餐饮服务、办公用房维修、设备设施运维;负责区域内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人防消防、信访秩序、交通停车和工作秩序等日常管理;负责区域内爱国卫生、节约节能、垃圾分类、绿化美化、文明创建等工作;指导工青妇大楼、报业大厦、监委办公楼相关后勤管理工作。

7.后勤管理二处。负责市政务中心后勤事务与社会化服务管理;负责区域内物业管理、会务服务、餐饮服务、办公用房维修、设备设施运维;负责区域内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人防消防、信访秩序、交通停车和工作秩序等日常管理;负责区域内爱国卫生、节约节能、垃圾分类、绿化美化、文明创建等工作。

8.后勤管理三处。负责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后勤事务与社会化服务管理;负责区域内物业管理、会务服务、餐饮服务、办公用房维修、设备设施运维;负责区域内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人防消防、信访秩序、交通停车和工作秩序等日常管理;负责区域内爱国卫生、节约节能、垃圾分类、绿化美化、文明创建等工作;指导海规大厦、海联大厦、市场监管中心大楼相关后勤管理工作。

9.老干部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10.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