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宣传、文电会务、安全、保密、档案、信访、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工勤人员的技术培训、等级考核和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负责人:张向荣 电话:85216660。
2. 政策法规处(标准与信息化处)。组织起草机关事务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标准制定和业务指导;统筹推进机关事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高 峰 电话:85216699。
3. 财务审计处。配合财政部门承担集中核算管理范围内的部门单位行政经费的集中支付、核算、审核等工作;指导集中核算单位会计事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检查;负责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报和预算绩效管理;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及局属单位财务运行的指导、审计、监督工作。
负责人:夏 颖 电话:85217805。
4. 资产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处)。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按规定承担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调剂置换、购置租用、大中维修、处置利用、巡检考核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初审、规划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的调配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干部职工房改相关工作;负责市级机关相关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使用处置、出租出借、日常监督管理及资产管理信息化应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拟订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平台化、标识化、信息化管理;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编制、标准、采购配备、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的行车安全、集中管理和统一服务保障;负责全市重大会议、活动的用车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负责人:孙 鸿 电话:85216687。
5. 安全保卫处(安全生产监管处)。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人防消防、信访秩序、交通停车和工作秩序、集体户籍管理、安全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市级机关反恐、防灾等事故应急处置知识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相关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负责与公安(防暴)、国安、应急管理、信访、街道(社区)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集中办公区信访人员的疏导、各类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治安纠纷的处置和市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指导、协调、监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常 伟 电话:85216682。
6.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承担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承担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有关工作。
负责人:高昕锋 电话:85216685。
7. 采购建设处。负责局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方案的审核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基建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工作;指导局属单位采购、基建工作。
负责人:夏 鑫 电话:85216696。
8. 后勤管理处。拟订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领导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市级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区域的服务保障;负责市级机关后勤服务标准制定、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爱国卫生、节约节能、垃圾分类、绿化美化、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后勤事务与社会化服务管理;负责区域内物业管理、会务服务、餐饮服务、设备设施运维、车位建设管理等工作;指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独立办公单位相关后勤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党政机关反食品浪费工作。
负责人:吴 东 电话:85216686。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韩 煜 电话:85216689。
老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樊育红 电话:8521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