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协生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免去其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主任科员职务。
许晓华同志不再兼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中共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1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