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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会计中心高质量完成离休干部护工护理补贴调整工作

来源: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8-26 字体:[ ]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使广大离休干部共享建党100周年的伟大成果,我局会计中心及时、高效完成离休干部护工护理补贴调整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根据《关于在建党100周年之际提高离休干部高龄护工补贴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省级干部自雇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懂弄通、吃透政策,在工作群内及时提醒,与各集中核算单位做好有效衔接,确保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沟通到位。

二、对照标准,严格执行。按照文件执行时间,与各集中核算单位核对数据,及时更新离休干部信息,严格按照补贴标准执行。根据印发文件,各年龄段的离休干部在原高龄护工补贴基础上增加200元,同时,年满65周岁的副省级干部护理补贴调至3700元,并补发相关差额。

三、抓好落实,精准发放。中心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做好信息需求与资金准备。核对无误后,将及时做好离休干部护工、护理补贴的调整和补发,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传递到离休干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