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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多措并举抓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来源: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9-01 字体:[ ]

近年来,我局认真履行市公车办工作职责,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车改后,为做好我市保留车辆的使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方面,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通过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途径宣传,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长效管理工作。另一方面,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协调市车改办相关单位,在认真总结、完善公务用车出行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公务用车制度化管理基础。先后制定出台《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保障办法》《南通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公务用车采购配备和报废处置的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平台监督管理细则》《市级机关保留、驻点公务用车单位车辆使用管理细则》等文件,不断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体系。

二是推动信息化建设。车改后,按照中央、省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信息化建设要求,我市积极投入“全省一张网”平台建设,在高效便捷、安全规范保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市本级于2017年正式上线运营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2018年7月,对现有平台升级改造,增加云服务器,提高网速,优化平台性能。2021年,根据省管理局《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数据交换技术规范》,优化升级平台,规范标准字段和数据接口,完善公车管理系统。新平台与市纪委电子监察中心全面对接,增加了车辆油箱容量字段,开发异常加油预警等功能,进一步实现信息化监管。

三是强化公车监管。2021年,出台《关于规范公务用车采购配备和报废处置的管理规定(试行)》,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报废、处置程序,明确车辆采购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执行实施。切实履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职责,注重监督与指导相结合,围绕用车行为、编制执行、经费使用等进行工作业务指导和节假日廉政用车工作提醒。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约谈机制,定期对市级机关重复下单、无单派车、直接租用社会车辆等异常现象进行提醒,确保公务用车使用规范、有序。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联合市财政等部门定期开展保留、驻点车辆单位及县(市、区)用车情况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