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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落实”完成2021年度养老保险预缴额调整

来源: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8-26 字体:[ ]

为切实保障行政事业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缴额调整,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国税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南通市区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清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会计中心积极开展养老保险预缴额调整工作。

一是落实文件要求。认真阅读各项通知文件,了解2021年度养老保险调整要求和社会保险客户端操作流程,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等形式将相关政策传达给各单位,了解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整的目的和重要性。

二是落实信息数据。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完成2014年10月至2021年7月之间应参保未参保人员增加登记,从财政一体化平台2020年12月份工资表中取数,以四项工资和第十三个月工资为核算基数,从客户端下载模板填数,导入系统进行申报缴费,确保在截止日前完成。

三是落实调整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6%养老保险和8%职业年金,个人缴纳8%养老保险和4%职业年金,其中个人部分有单位在社保系统代扣代缴,即12%部分生成养老保险预缴额调整明细在工资表中扣除。

此次养老保险预缴额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局会计中心高度重视,细心排查,准确申报,保证参保人员不漏不错,确保业务有序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