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服务单位管理,提升采购服务质量和效率,近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服务单位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通过积分量化管理,倒逼服务单位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全局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办法》明确了积分管理的适用范围、管理目标和具体实施细则。每个采购服务单位的年度初始积分为100分,通过对采购控制价编审、结算审核及采购代理服务等环节的考核,实行扣分制管理。扣分项涵盖编审进度、编审质量、审核质量、人员选派、廉洁从业等多个方面,确保考核全面、客观、公正。积分结果将作为合同续签、委托量调整及动态管理的核心依据。
在过程管控方面,《办法》建立了动态预警机制。单项目扣分≥10分时,将约谈服务单位负责人并要求限期整改;季度累计扣分≥15分时,暂停委托新项目1个月;出现重大违规行为时,立即终止合同并取消合作资格。年度积分≥90分的单位可续签合同,排名第一的还将视情授予“优秀服务单位”称号并增加委托量;积分<70分的单位将终止合同并重新选择替代服务单位。
此外,《办法》还规范了异议处理流程,服务单位对扣分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诉,管理局采购办将在7日内组织复核并反馈结果,确保管理透明、公平。
该《办法》的出台,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采购服务单位合作的一次重要尝试,希望能通过加强管理,有效提升采购效率、降低流标率、控制投诉数量,为全局采购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