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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开展春节期间公务用车规范使用管理工作提示

来源: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根据中央、省和市有关通知精神,我局对市本级各保留、驻点公务用车部门(单位)春节期间公务用车规范使用管理开展工作提示,确保公务用车运行更加规范。

一是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用车应回部门(单位)或在指定地点封存停放;二是因工作需要节假日期间使用公务用车的,应按管理要求严格审批,先审批、后用车,不得将车辆违规停放在酒店、宾馆、娱乐场所、景区和住宅小区等;三是严禁公车私用和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违规行为;四是公务用车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要求;五是加强油卡、洗车卡管理,进一步强化对车辆维修、保险等环节的严格管理,杜绝私车公养;六是严禁违规租车和违规借用下属单位、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