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确保评审活动的专业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局采购建设处结合我局项目评审工作实际,制定《局10万元以下公开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办法》和《建立局采购评审专家库及管理办法》,旨在对各处室、各局属单位10万元以下公开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进行统一规范。
《工作办法》明确了评审组的组建原则。评审组成员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由需求处室(单位)人员担任,评审专家2名,从局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库通用类专家及对应专业类专家中各抽取1人。评审组组长由通用类评审专家担任,负责组织评审会议、协调评审工作、汇总评审结果,确保评审过程的顺利进行。采购人代表的选任确保了处室(单位)的需求得到直接体现,而评审专家的随机抽取则保障了评审过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管理办法》明确了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了专家在评审过程中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评审专家将享有知情权、独立评审权、表决权等,同时需履行回避、提供真实评审意见、遵守评审纪律、报告违规行为、配合处理供应商询问与投诉等义务。此外,局采购办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专家库成员进行动态管理,确保评审活动的质量和效率。
各处室、各局属单位应在评审工作中应积极配合,为评审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共同推动我局采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局机关纪委将对项目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