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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车管理强化“五项举措”

来源: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4-07 字体:[ ]

自公务用车改革以来,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严格遵守《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强化五项举措,不断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机制。

一、强化公车管理建章立制,公车管理更细致

对公务用车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公务用车管理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相继出台《东海县公务出行保障和保留车辆管理暂行办法》《东海县党政机关派驻车辆管理规定》的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公车服务中心健全完善加油、维修、保养等公务用车使用台账,做到“一车一档”。

二、强化公车购买规范执行,公车更新更规范

严把购车县级审核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控全县车辆配备标准和编制,认真审核更新配置情况,确保车辆配备不超标、不超编。公车服务中心对于确需更换的公务用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提前填报购车计划,经市公车办批复后,按规定由县财政局采购中心购车。

三、强化公车喷涂标识区分,公车标识更全面

公车服务中心严格按照规定喷涂相应公车标识,对保留车辆进行标识化管理,对新购置车辆限期喷涂完成,确保喷涂率始终保持在100%,公车标识化实现全覆盖。

四、强化公车使用报批制度,公车运行更高效

利用好搭建的公务用车网络平台实行公车运行,各用车单位需在平台填写《用车申请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向平台中心提交;公车服务中心调度员审核用车事由、人数,确认符合派车条件后指派车辆和驾驶员,平台同步向用车单位、用车人推送相关信息;驾驶员根据通知单要求准时出车,返回后如实填写还车时间和里程数,形成管理闭环。全县除涉密、侦查办案、特种专业车辆外其他全部纳入信息平台目。

五、强化公车责任明确落实,公车管理更透明

由县公车主管部门牵头,公车服务中心会同县纪委监委采取实地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公务用车集中封存、定点停放及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积极组织开展公车违规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