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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立法将机关反食品浪费工作列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

来源: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1-05-08 字体:[ ]

2021年4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8号主席令,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该法律规定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明确要求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细化完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加强管理、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活动需要安排用餐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美德、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方面的表率示范作用,2020年8月,无锡市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将“制止餐饮浪费”列入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并对考核评价细则进行了补充。一是要建立公务接待、食材采购和出入库、食堂配餐供餐等制止餐饮浪费制度。二是要加强制止餐饮浪费宣传,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和张贴节约粮食宣传画报等形式营造良好的节俭氛围。三是开展“光盘行动”,各单位要设立文明监督岗(员)、公示每日泔水数量、定期进行检查通报,让光盘行动成为自觉行动。四是创新服务方式,积极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小份小盘菜、半份拼盘菜,制作公务接待简餐或小自助餐,探索个人点餐付费制等,从源头上杜绝餐饮浪费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反食品浪费行为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社会责任。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珍惜每一餐饭,节约每一粒粮,带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努力培养节约习惯,做厉行节约的践行者、文明餐桌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切实将厉行节约、反食品浪费的要求落到实处。(叶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