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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抓实干 成效明显--湖北省多地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来源: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8-18 字体:[ ]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省政府决定对2020年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事项进行配套激励,对2020年落实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奖励支持。

2020年我省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事项共13项,省政府决定进行配套激励。例如,十堰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我省将对十堰市在分配有关河湖管护奖补资金时给予倾斜,对其河湖长制工作经验进行大力宣传推广,在全省开展健康河湖建设试点时优先安排。襄阳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我省将优先选择襄阳市为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的试点地区,支持襄阳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及信用修复试点工作和创建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

省政府还对2020年落实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涉及营商环境,投资和项目建设,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招商引资,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稳规进规,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商事制度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扶贫开发、污染防治攻坚战等28个事项,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奖励支持。

通报指出,希望受到国家、省级督查激励的地方珍惜荣誉,发扬成绩,用足用好激励措施。省直各相关组织实施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省级激励措施,加强沟通衔接、宣传解读、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受到督查激励的地方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增强抓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黄璐、姚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