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成果,扩大节约型机关创建范围,根据《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21〕4号)、《关于做好2021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苏事管〔2021〕36号)等文件要求和市公共机构节能年度工作安排,6月11日,盐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星级库建设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培训会在市行政中心召开。
培训会上,盐城市局节能处负责人传达了省局《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的通知》精神,重点介绍了垃圾分类星级库建设与节约型机关创建两项工作的背景、意义与要求。
针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星级库建设工作,节能处工作人员强调了各地、各部门筹划部署、开展自评、遴选申报等工作的时间节点;针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工作人员对照《江苏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验收标准》(2021)中18大项、59小项标准逐项指导,对节能工作存在困惑的单位提出了能源审计的建议,同时鼓励硬件较弱的部门申报专项引导资金,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
为提升培训效果,此次培训会以分批指导、现场答疑的形式开展。会议采用信息化手段代替签到表,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