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邀请省消防救援总队、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相关专家对《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责任清单》(讨论稿)进行评审。各位专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逐条逐项对《清单》进行了审核,提出了修改、调增意见建议,局房产处按照专家意见细化完善了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