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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悟透新《办法》 规范采购提质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采购工作业务培训会

来源: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01 12:21 字体:[ ]

3月25日下午,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建设处组织召开局系统采购工作业务培训会。本次培训学习贯彻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系列制度文件,围绕新修订的《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专题解读,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升业务能力,推动局系统采购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各处室、局属单位具体负责采购工作的同志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与会同志集中学习了《关于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南通市政府采购领域协同监管机制的通知》《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的通知》《转发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等近期国家、市级层面出台的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准确把握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导向、程序要求和监管重点。

局采购建设处对新修订的《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作了系统深入的解读。该办法自2025年10月启动修订,历经多轮调研起草、意见征求和修改完善,于近期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是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上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细化落实。培训通过修订对照、案例解析等方式,重点阐释了组织机构职责、采购分类与限额标准、项目决策程序、组织实施流程、履约验收管理等关键内容的调整优化,帮助参训人员厘清“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的操作路径。

会议结合日常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规范采购管理的重要性,把依法采购作为政治责任抓紧抓实;二是聚焦关键环节,强化预算约束、严格程序规范、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合同与履约验收,全面提升采购业务能力;三是严守纪律底线,筑牢廉洁防线,做到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主动接受监督,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采购队伍。

本次培训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兼具政策高度与实务深度,为局系统采购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新制度、规范开展采购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采购建设处将持续加强业务指导与日常监督,推动新《办法》各项规定落地见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提升采购管理质效,为全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