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顺利完成,统计结果显示:截止2025年底,全市2561家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15.6万吨标煤,用水总量260万吨,均未突破“十四五”规划总量控制指标。“单位建筑面积能耗”5.97千克标煤/m2,“人均综合能耗”106.44千克标煤/人,“人均用水量”17.73吨/人,与2020年底基数相比,分别下降6.86%、7.18%、32.07%,全市公共机构克服夏季高温天气较长等客观因素,以及中、小学校等公共机构安装空调后用电量显著增加等实际困难,完成五年“能耗和用水量”强度下降目标任务。
近五年来,全市公共机构通过分期分批组织节能技改、引入市场化方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努力提升能效管理水平。全市共170家公共机构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装机容量42.2兆瓦,年发电量4479万度;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实施“气改电”项目470个;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70%以上实施能源托管。
本次能耗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重新录入新的网址,梳理单位管理树,增加验证功能。我市各级主管部门根据省局统计工作通知要求,逐项核查单位用能人数、建筑面积、车辆数量、光伏项目建设情况,核查电力、汽油、天然气、水资源消费数据的完整性、匹配性、真实性,对有疑问的数据采用电话沟通形式要求主管部门和单位复核确认,对虚假填报和失真数据要求填报单位认真核实纠正,同时重点关注“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建筑能耗”超约束值公共机构,认真核查超定额原因,对用能管理松散的单位要求尽快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