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我局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省委、省政府《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并努力将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实践中。
一、组织专题学习,提高思想认识。1月15日下午,在分管领导带领下,我局资产处、市级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中心全体人员,专题集中学习了中央、省新出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逐章逐条、逐句逐字学习理解,并将中央和省《办法》结合起来学习,比对主体框架和不同之处,切实把握文件精神要领,指导具体实践工作。同时结合我市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文件精神,起草符合我市实际的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行了研究讨论。
二、结合工作职能,制定管理制度。近年来,我市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同时也有一些实际问题亟待解决。中央、省新出台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提供了新的指引。我局将在吃透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梳理好相关问题,做好调查研究。着力加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和审计监督制度;坚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等,完善现有的管理措施,尽快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三、严格执行标准,服务机构改革。办公用房调整、安排,是保障机构改革顺利完成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机构改革方案》,积极配合市机关改革领导小组,密切跟踪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在机构职能调整、核定编制人数、领导职数设置、干部调整配备等方面情况,结合涉改单位的现状和需求,制定《市级机构改革涉及的相关部门办公用房调配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好领导班子、处室及转隶人员办公用房,腾退超面积占用办公用房;部分不涉及机构改革但办公用房存在困难的单位,根据办公用房使用需求和现有条件,结合本次机构改革统筹调整办公用房。我局在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既保障各单位正常运转,又强化集约化使用。
(资产处 顾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