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019-00520 | 分类: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号: | 通机管〔2019〕13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9-03 | 发布日期: | 2019-09-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处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 |
索引号: | 1/2019-00520 | ||||
分类: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文号: | 通机管〔2019〕13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9-03 | ||||
发布日期: | 2019-09-0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印发《处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 |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依据市安委办部署要求和我局职能与内设机构调整实际情况,现将调整完善的《处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
处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处室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职能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处室和局属单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处室和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综合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一、二、三处和安保与公车管理处适时聘请相关技术人员(专家)督促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以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属地监管为主,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属地监管与综合监管、分级监管相结合。
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六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处室、局属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部门职能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处室结合本处室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各处室、局属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第七条处室、局属单位均应履行以下共同工作职责: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和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不断开创“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新局面,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部门职能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升,以安全生产高水平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强对后勤服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局安保与公车管理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职责,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和责任清单。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着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严格执行隐患整改“五到位”。
(五)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周密组织、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双月”等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和局党组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第八条 相关处室、局属单位具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安保与公车管理处
1、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2、负责与公安(防暴)、国安、应急管理、信访、街道(社区)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3、指导、协调、监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车辆通行证办理、集体户籍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5、负责集中管理平台保留车辆的安全管理及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会同使用单位监督指导其他市直单位保留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后勤管理一、二、三处
1、承担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行政中心、政务中心、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人防消防、信访秩序、交通停车和工作秩序等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2、加强对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食堂、聘用物业公司、维保单位等后勤服务单位安全管理,严格检维修作业管理。
3、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公共设施、附属设施、监控消防、电气设备和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
4、做好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动火动电和高空保洁等高危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处(资产管理处)
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办公室
承担网络、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安全管理工作。
(五)固定资产管理中心
1、配合局机关综合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做好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安全巡检工作。
2、中天房地产公司(中天物业)负责新城小区安全管理工作。
(六)机关幼儿园
负责做好幼儿园食品、消防、校园及周边治安、学生溺水、涉恐、幼儿到园(离园)与家长交接等安全管理工作。
(七)机关门诊部
负责做好医疗、疾病防控、药品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其他处室按照自身职能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处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本规定不符的,由处室、局属单位参照本规定进行调整细化。
第十一条本规定实施期间,处室、局属单位职能发生变动的,其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时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安保与公车管理处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