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019-00234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号: | 通公节能办〔2019〕1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2-18 | 发布日期: | 2019-05-1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市级验收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1/2019-00234 |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文号: | 通公节能办〔2019〕1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2-18 | ||||
发布日期: | 2019-05-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市级验收工作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市级验收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做好全市2018年度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事管〔2018〕10号)要求,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各创建单位进行市级审核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评小组,于3月12日至3月22日对各创建单位进行市级审核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验收程序
1、各创建单位汇报创建工作情况。
2、考评小组按照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验收(复核)评价标准,通过检查台帐资料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审核验收。
三、有关要求
1、各地机关事务管理局在3月12日前,要按照评价验收标准,加强对各创建单位现场检查指导,对得分低于92分的单位,进行督办整改。
2、各创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申报方案及评价验收标准抓好措施落实,抓紧完善台账资料,并对节能工作主要做法和突出成效形成500字以内的总结。
3、市级验收通过后,各创建单位及时整理台账资料电子版,并于3月28日前报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管理处。
联系人:崔秀丽;电话:85216685;邮箱:ntggjn@126.com。
附件:1.2018年度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创建单位名单
2.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验收(复核)评分表
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