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务中心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7-25 10:57 累计次数: 字体:[ ]

受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南通市政务中心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更换项目(项目编号:XJHCG202505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南通市政务中心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更换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告公示”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5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HCG2025055

2.项目名称:南通市政务中心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更换项目

3.项目类型:工程

4.所属行业:建筑业

5.预算金额:人民币48.66万元。

6.最高限价:本次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484421.43元(含暂列金额40000元),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7.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工程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①供应商与其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4月-2025年6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可提供官网打印的具有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缴费清单)。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仅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注:供应商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请各潜在供应商引起重视,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查询,及时整改,对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查询方式: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施工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5日

地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http://jgsw.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8月5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时,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地点: 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 2025年8月5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磋商模式,供应商须参加现场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代理机构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13-85216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于文艳

联系电话:1801288030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13-85216696


竞争性磋商文件-南通市政务中心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更换项目.docx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