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第75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会,提出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5月26日,党中央、国务院成立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商定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和“1+N”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相关顶层设计。2021年10月24日,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双碳”行动的工作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部署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指导各级政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把握双碳目标实现路径,标志着碳达峰进入抓落实阶段。
“双碳”行动是一场深刻能源革命,带来全新生产生活方式。2030年和2060年两个时间点将倒逼中国经济社会快速转型升级,风电、水电、核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未来40年将快速增长。近几年,长三角地区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也在持续改善,城市绿肺越来越多,通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推动低碳城市向纵深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关键期,也是迈向碳中和重要窗口期。公共机构作为经济社会的一部分,2019年能源消费1.8亿吨标煤,占全国总量的3.7%,2020年消费1.68亿吨标煤,占3.3%,呈下降趋势。我市公共机构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11.25万吨标煤,相比“十二五”末期2015年14.55万吨,下降22.68%,每年均有递减。公共机构涵盖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体育文化场馆等财政拨款单位,其能源消费占比虽然不高,但在社会上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公共机构在国家“双碳”行动中要主动作为,务必吃透相关文件精神,对照《行动方案》,抓住重点任务,完善体制保障,认真组织实施,在能源消费侧有效助力,积极探索“双碳”实施路径,为实现碳达峰目标作出贡献。
一、夯实基础工作,摸清实际用能情况
配合“双碳”行动这一国家战略,公共机构要坚持系统推进,率先实现突破,要利用好前期积累的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和工作平台,全面摸清家底,抓住问题关键,实现统计核算计量、碳排放管理与能耗定额管理无缝对接。
1、优化能耗统计监管平台。“十三五”时期,我市已建成市本级能耗监测平台,实时监测70多家市级机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全市2500多家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的统计上报主要依靠省统计平台进行,该平台在运行监管预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在省局新平台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平台功能,将实现与市供电公司、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互联互通,对重点用能单位和独立办公单位采用直接抓取数据方式,对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等影响重点指标的因子逐一认真梳理核实,控制修改权限,增强统计工作严肃性。
2、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今年8月份成立双碳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预计不久将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碳排放统计核算是一项全新工作,其中公共机构碳排放包括燃料碳排放、电力碳排放、热力碳排放等内容,涉及低位发热量、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等专业计算公式,需要对能耗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同时把碳达峰、碳中和方面科学知识和政策要点,纳入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培训范围。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负责节能工作的专职人员要掌握碳达峰计算方法,加强碳达峰判断能力,知晓碳中和实施路径,熟悉本地区“双碳”目标和行动方案,自觉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融入到本地区行动中去。
3、应用能耗定额加强日常管理。2020年底,我市应用《江苏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对行政中心等重点用能单位进行数据测试;2021年,面向全市公共机构应用能耗定额管理办法。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目前相关标准相对粗放,特别是某些行业领域约束值和引导值之间弹性较大,不利于对重点用能单位约束控制。“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在省局标准基础上,通过加强平台应用,组织能耗统计、碳排放核算工作,建立更严格地方标准,加强各级公共机构用能管控,并适时对定额标准动态调整。
二、引入战略合作,开展节能减碳增效
新建楼宇要加强能效测评,老旧建筑要通过节能技改、提质增效,整体提升智慧楼宇水平,同时因地制宜增加地热能、太阳能利用,减少煤油气消费,减轻火电压力。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利用第三方先进技术,深度挖掘节能潜力,公共机构要率先实现能源资源节约集约。
1、加强新旧建筑能效管控。2019年8月,新版全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正式实施。新《标准》新增建筑工业化、资源节约利用、健康宜居等相关技术要求,拓展了绿色建筑内涵。预计2025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将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十三五”后期,我市市本级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在项目建设阶段即增加节能投入,从而在源头上提升了新建楼宇的能效管控水平。老旧建筑一方面要防止大拆大建,以免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另一方面要加强设备用能管控,在设备更新和设备运维之间做好平衡,准确进行成本核算。“十四五”时期市本级将对能源消费前十名公共机构重点关注,结合省局和市发改委碳排放评价“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等参考指标,以及市工信局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定期组织巡查,组织能源审计,加强刚性约束。
2、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各级公共机构要及时关注国际国内先进节能技术发展,关注节能新产品应用,在制订设备更新计划时,更多考虑性能稳定、技术成熟的节能产品,注意检查能效标识,评价设备能效水平。对使用时间较长、能源利用效率偏低的建筑楼宇,加强检修和监测,推进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改造,鼓励引入市场机制,聘请第三方能效管家,通过增加基础计量,搭建智慧监管平台,利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控制等技术,进行电机、风机、泵、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改造,加强能源消费整体管控,全面提升能效水平。“十三五”期间,我市大型医院均有托管型或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市行政中心等三个中心全部实现能源托管,目前海安、如皋、海门等地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也在积极跟进。
3、增加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利用。2021年,全市除主城区和开发区外,其他六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国家能源总局整县推进光伏项目试点,党政机关要求建成50%光伏屋顶,学校医院建成40%,纳入国家电网并网发电。我局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关注各县市区进展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鼓励主城区利用现有车棚和屋面,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十四五”时期,将配合交通局等部门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充电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布点;提高现有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鼓励临江临海公共机构引入风力发电;鼓励农村地区公共机构在应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方面积累绿色低碳、零碳办公经验。
三、实施低碳管理,培养节约用能习惯
公共机构要在全社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养良好用能习惯是实现低碳转型的关键,要持之以恒坚持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履行管理责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意见》文件中规定,“各地区要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公共机构节能奖励一直被列入我市行政奖励事项清单,今后将鼓励各级公共机构推广应用碳足迹计算,实施碳积分管理。建议会议活动尽可能采用视频方式,减少使用一次性笔、纸杯和瓶装水,切实降低会议成本。
1、实施能源精细化管理。预算管理和能耗定额管理更侧重于刚性约束,实际上也是管理节能的一部分,而能源精细化管理更强调能力提升,是公共机构培养良好用能习惯必经之路。今年以来,我市行政中心连续召开三次能源精细化管理会议,通过调整公共区域照明亮度,餐厅设置照明时段,暖通空调等主要用能设备建立启停标准,办公室进行控温设定,禁止使用大功率生活用电器设备,会议室要求人走灯灭,卫生间禁止长明灯、长流水等一系列手段,节能效果显著。
2、加强垃圾分类和循环利用。2018-2020我市公共机构按照省局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制定了“三年三步走”行动计划。2020-2021年两次组织“回头看”,各级公共机构分类容器配置基本到位,对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有了制度性安排,特别是厨余垃圾通过专业收运,各级公共机构推进力度较大,但分类准确性需进一步提高,可回收物台账资料还要进一步完善,此外要控制从源头上减量。“十四五”时期,我局将积极协调构建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对有毒有害垃圾与专业公司合作规范处置,关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建设。
3、培养节约用能习惯。培养各级公共机构自觉践行“3510”绿色出行活动,即“三公里步行,五公里骑行,十公里优先乘坐公交车”行动。养成节约用纸、随手关闭电源习惯,把办公室当成家一样用心爱护。鼓励使用无纺布购物袋,减少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开展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遏制奢侈和不合理消费。公共机构带头参加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
四、围绕目标任务,融入地方发展大局
公共机构要准确把握自身特点,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巩固“十三五”时期减排成果,在加快实现碳达峰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碳排放。树立全局观念,在国管局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口径基础上,根据全省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在地区《行动方案》中主动作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能耗总量、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1、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各级公共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努力改善办公环境,注重植树造林,增加绿化面积,加强绿化养护和碳汇能力。开展生态文明和资源环境方面的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知识。利用手机微信和电子屏、电梯视频等宣传方式,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公共区域强化播放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2、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各级公共机构要密切关注上级部署安排,按时间要求高质量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规定动作精准到位。市级主管部门加强与县市区联动,确保各县市区均衡发展。要注重与市级机关协调配合,与发改委协同推进绿色产业发展;与工信局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配合市编办做好高质量发展考核管理;与交通局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推动绿色出行;与市财政局协同政府采购,贯彻绿色办公要求。加强节能执法专项检查,执行能耗定额管理,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3、打造地区特色亮点。各级公共机构要围绕绿色项目做文章,努力打造地区亮点和特色,如各县市区跟踪好国家能源总局整县推进光伏项目试点,公共机构带头利用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各级开发区推广园区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推进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主管部门与科研机构合作探索碳中和实现路径,吸取国内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理念,让有条件公共机构率先达峰,快速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各地区可以在科学稳妥做好安全性评估基础上,复制推广低碳、零碳、负碳发展经验。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十四五”时期,我市各级公共机构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融入节能工作全过程,强化大局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为全市节能降碳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