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内控管理,是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依法采购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采购行为,压实主体责任,控制采购风险,局采购建设处近期起草了《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拟进一步强化采购过程管理,规范采购权力运行。《规范》目前正在征求各处室、各局属单位意见。
《规范》共计76条,严格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级、分级授权、内部牵制”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政府采购的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文件编制、项目组织实施、履约验收、质疑答复、绩效管理等15个方面的内容。
《规范》强调了政府采购预算的全面编报,要求所有采购项目纳入预算管理,严禁无预算采购或超预算采购。同时,《规范》对采购需求的明确性、采购文件的公平性、进口产品采购的严格审核、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采购项目的规范实施、询问质疑及投诉的及时处理、政府采购合同的规范签订、履约验收的严格把关、采购档案的完整保存、采购绩效的全面评价、信用管理的严格监督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
通过细化各环节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推动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控制制度,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政府采购风险防控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