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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开展会计档案移交工作

来源: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1-09 字体:[ ]

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切实做好2018年度会计档案移交,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我局会计中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会计档案移交工作。

一、做好档案移交准备工作。对各单位2018年的会计凭证、工资表、账簿、报表进行清点汇总,按照市档案馆的要求对档案进行登记编号,并编制会计档案移交表和会计档案移交说明。

二、做好档案监交工作。我局会计中心与各行政事业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由市财政局和市档案馆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监交。各单位联络员对照移交表对所移交档案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交接监三方在移交表上签章。

三、做好移交后续工作。交接工作结束后,检查会计档案移交表的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是否均已签章,并注明日期。移交表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同步提供电子档案。查看档案柜内是否有遗留,做好档案室卫生。

截至目前,共移交66家单位,移交档案3732份,其中行政中心2408份,政务中心776份,图书馆548份。此次会计档案移交工作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提高了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为后期移交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