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机制、提升机关运行保障效能,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长足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了三个坚持九项措施:
一是坚持集中统一,严格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理顺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打造现代资产管理体系,摸清资产家底,抓好《常州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深化办公用房供给侧改革,健全使用成本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全市集中统一管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确保“十四五”期末,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率不低于省定目标。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核定办公用房,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配置标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按照规定配备使用的公务用车,由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公务用车“一张网”管理,持续发挥“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一体化”国家级试点示范效应,提高用车效率。
二是坚持勤俭办事,带头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控制机关运行成本。加快资产管理与预(决)算管理、财务核算、政府采购等信息系统对接,巩固扩大“机关事务标准化实训”国家级试点创新成果,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巩固提高“公物仓体制机制创新”国家级试点作用,以政府过紧日子换老百姓过好日子。推广应用新能源。发挥党政机关在“新能源之都”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因地制宜推动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建设,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分布式光伏建设不低于省定目标。具备场地条件的公共机构集中办公区域,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引领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新产品新技术运用,加大重点用能设备问诊改造,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加强节能宣传教育、行为引导和责任传导,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碳排放同比分别下降6%和7%。
三是坚持集约高效,加强推进高水平机关运行保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健全制度完善、运行可靠、保障有力的机关运行安全管理和措施防范体系,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建设智慧机关事务。围绕高效、智能、安全目标,全面推进机关运行数字化管理,完善机关事务大数据中心场景建设,推动机关事务决策、监管和日常运转全流程智能化升级。提高服务保障质量。探索党政机关资源有序向社会开放,共享车位有序增加,加强集中就餐食堂食材集中采购和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打造绿色舒适办公环境,建设安全、文明、幸福机关。
《实施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机关事务工作,统筹调配力量,创新方式方法,强化上下联动,逐项细化目标任务,将机关事务管理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审计等内容,加强跟踪落实和督查问责。进一步理顺机关事务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强化相关政策支持,深化制度标准配套,统筹资金、资源和力量配备,全面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