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机关事务局深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围绕集中管理、统筹推进、信息赋能等方面,不断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水平,丰富管理职能,先后出台了《扬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扬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暂行规定》《扬州市市级事业单位用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初步形成了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体系。
一、组建专门力量,公务用车实现集中统一管理
2017年1月1日,扬州市市级机关公务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车中心”)正式运行,按照车辆、人员、经费集中统一管理理念,实行“1+4+N”的管理模式,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营和保障工作。
一是实行公务车辆集中统一管理。除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执法执勤用车之外,其他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车辆全部纳入公车中心实行实体化集中管理。目前,平台共保留公务用车23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9辆,受托管理行政执法车75辆。公车中心按照《扬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车辆编制、配备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和处置管理实现了五统一,在保险、加油、维修、泊位实现四项定点模式,基本解决了资源配置不均衡、管理成本高等问题。
二是实行驾驶人员集中统一管理。市本级135名公车驾驶人员全部与公车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用工关系,进一步增强驾驶人员的归属感。公车中心先后出台《安全行车奖惩暂行办法》《驾驶员里程补助实施细则》,完善内部制度,创新激励机制,有效提高了驾驶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坚持红色引领,广泛开展红色教育实景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新启动“公车出行、知识先行”护航活动,注重日常安全教育,锻造红色流动堡垒“驾驶班”。2023年共圆满完成国家级公务用车保障重大任务4次、省部级保障任务8次、市级保障任务11次,全年用车总次数约3.2万台次,安全行驶约230万公里,未发生一起全责任事故。
三是实行运维经费集中统一管理。公务中心作为公务车辆的具体管理单位,负责对公务车辆配备更新、运行维护费用、人员保障经费的独立核算、统一支付。所有公务出行采取“财政兜底、统一包干、无偿保障”模式。局本级加强对公车中心指导和监督,通过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台账、按规定执行定点加油、维修保养、保险、人员考核制度,为车辆统一调度、维修维护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机制,为运行费用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提供了翔实可靠的数据支撑。
二、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事业单位用车管理
根据国家、省要求,结合扬州实际,发挥部门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经验优势,主动担当,将市级事业单位用车纳入管理。
一是不等不靠,挺膺担当事业单位用车管理。事业单位行业类别众多,单位类型复杂,经费来源多样,车辆规模庞大,管理难度很大。按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事业单位保留车辆原则上由主管部门实行集中管理。针对事业单位用车管理存在制度空白、监管漏洞、廉政风险的现状,与市财政局多次对接,共同协商起草市级事业单位用车管理办法,明确事业单位用车编制、配备、使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工作,厘清市级事业单位用车管理职责,凝聚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合力。
二是细致摸排,全面梳理事业单位用车底数。印发《关于开展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对市委、市政府直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各部门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用车底数进行摸底,全面掌握各部门单位所持有的事业单位车辆数据。重新梳理2018年事业单位改革各部门核准保留的备案编制数,对涉改的31个部门221个单位车辆编制逐一再次核对。充分考虑车改后多轮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引发的车辆变动情况,收集改革文件、车辆划转资料,建立市级事业单位车辆编制台账,夯实管理基础。
三是严守标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用车机制。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用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用车的现状,因地制宜制定《扬州市市级事业单位用车管理办法》,坚持遵循“总额控制、经济适用、节能环保、规范高效”的原则,认真贯彻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政治要求,全面规范事业单位用车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高效保障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的发展需要。
三、强化信息赋能,促进公务用车运行效率再提升
一是将市级事业单位用车纳入平台管理。依托扬州市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平台,拓展平台准入端口,将市级事业单位629辆公务用车接入平台进行集中管理,并对301辆小型车辆(轿车、商务车)安装车载定位终端。市级事业单位通过系统申请调度车辆,并完善维修、加油、保险、通行等费用信息,大幅提升事业单位用车监管水平。
二是以数据分析推动公车管理高质量发展。针对以往公务用车平台功能较少、信息化程度不够完备,部分功能仍停留在“只监不控”“数据展示”阶段,建立“公务出行统计分析机制”,每季度对公务用车的加油、维保、保险、年检、通行费等数据进行分析整合,有效发挥数据的分析和后续应用。从管理成效来看,公车中心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车辆,2023年度维修支出比上年度降低32.91万元,同比下降20.84%。2023年,将部分单位使用率较低的公务用车进行回收,由公车中心统筹使用,有效解决公车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此外,通过对公车中心近5年车辆更新装潢费支出的数据分析,针对不同车型,拟在下半年出台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装潢费标准,进一步发挥数据智能决策作用。
三是守正创新逐步探索多元化公务出行。积极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印发《扬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暂行规定》,明确了租赁车辆的范围和标准、审批程序、费用管理及监督管理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租车行为,扎实建立了“定向化保障+社会化租赁”相结合的公务出行模式。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尤其是执法力量下沉后基层执法车辆保障不足的现状,扬州机关事务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探索实行新型公务出行模式,逐步解决基层公务出行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