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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局:过好车轮上的“紧日子”

来源: 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字体:[ ]

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重要指示,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公车管理全领域,在车辆审批购置、公车运维费审核支付、公务租车监管上出实招、求实效,公务出行成本降本增效成效明显。

一是严格更新购置,把好入口关。坚持非必要不更新,公务用车在达到“双十”(车龄满10年、行驶里程超10万公里)标准基础上,综合衡量车辆技术状况等因素后,再予以更新。2024年度公务用车更新数量较2022年、2023年分别下降25.1%、17.7%;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2024年度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100%(市场无可替代车型除外);与10家汽车供应商洽谈以团购优惠价进行统一采购,采购价在政府采购协议价格基础再给予一定优惠,可节约购车经费约18万元。

二是强化全过程监管,把好维修关。聚焦公车运维费使用重点,着力破解维修保养费用监管的难点、堵点。制度上,梳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出台《苏州市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定点企业服务质量监管细则(暂行)》,将《细则》列入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以强化《细则》法律效力;技术上,要求定点企业设置好视频监控设备,维修视频能全面、清晰记录维修全过程,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以增强定点企业按合同履约的自觉性、危机感,进而提高服务质量。2023年,参加运维保障改革的车辆运维费用较上年下降23.5%。

三是坚持常态化监管,把好租车关。依托苏州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定期巡查各单位租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单位纠正整改;开展公务出行租车专项检查,实地检查租车制度落实情况,对租车事由合理性、费用结算精确性进行核实,下发检查通报,对3家单位下发工作提示函,进一步促进各单位严格落实租车管理制度,提升租车的合理性。2023年,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车费用同比下降11.5%。